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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机构

土地增值税审核

  • 业务编号:P2013-11-44
  • 人气:2183
  • 业务收费: 根据收费标准,结合受托业务的实际工作量情况确定收费
  • 服务公司:管理员
  • 发布日期:2013-07-24 11:03:32
土地增值税审核
  • 业务介绍
      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审核,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竣工后的增值额进行的专项审核,提供给税务局,做为企业纳税的主要依据之一。土地增值税以国家 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,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,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。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,应分别计算增值 额。 
 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
  ()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:
  1.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、完成销售的;
  2.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;
  3.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。
  ()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:
  1.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%以上,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%,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;
  2.取得销售(预售)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;
  3.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;
  4.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。